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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食品安全’

今后,喝的不是牛奶,是政治

2010年7月14日 Harley 没有评论

爱枣报 作者:藩司

今年4月,新版乳业国标强制性标准正 式颁布,从6月起开始正式实施。

乳业新标准中,乳蛋白含量设定为2.8%,但1986年的旧版生乳国标中这个数值是2.95%,新标准中的这一数值为历史新低。因此,新的乳业国标是倒退的标准的说法不胫而走。网络上“乳业新国标倒退25年”的帖子被各大论坛疯狂转载。

新国标是否意味着乳品质量的降低?降低生乳蛋白质标准是否和奶农达不到标准而添加三聚氰胺有关? 7月13日,在卫生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联合有关专家对这些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从专家的回来看,他们对乳品新国标能够保证乳制品安全充满信心。 同时,发布会从始至终传递着一个信息:这是一个基于“国情”的标准。

“国情”是什么?

据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今年4月公布的数字:2009年全国规模以上乳制品企业工业总产值累计1650.2亿元,同比增长12.38%,乳制品总产量 1935.1万吨,同比增长12.88%。要知道,这是中国乳品“三聚氰胺”事件爆发后的数据,可以说,这个数据已经一定程度上扫清了曾经弥漫在中国乳品 行业上空的悲观阴云。他们又可以“阳光灿烂”地加入到市场的盛宴中来了。

而在这些增长的背后,是数量庞大的奶农,这些增长数字在营造着生产企业的阳光的同时,也在维持着大量奶农的生计。中国乳业涉及千亿元的行业规模,涉 及数量庞大的奶农的生活,当然,也涉及各地的财政收入与社会稳定。如果把乳品新国标比作一架天平,奶企、奶农、乃至奶源地政府是天平的一端,在天平的另一 端,则是数以亿计的乳品消费者。在中国乳业目前尚处于“低端发展”的阶段,这是一个难以平衡的度量。国家标准的些微改动,必然牵涉各方力量与利益的复杂博 弈。

乳品(生乳)标准订得过高,奶农和奶企,尤其是北方奶农和奶企将无法维持;而标准过低,乳品消费者的安全利益则难以保证。要奶农,还是要好牛奶?这 就是国情。卫生部组织的标准修订专家们要找到一个平衡点。

这个平衡点就是是2.8。新闻发布会上,乳品的“顶级权威专家”认为,这个标准既能满足乳品的安全需求,又能保障奶农的生计。从发布会的字里行间可 以品味出,他们也认为这个标准并不是一个“理想”的标准,但是这是一个基于现实国情的标准。而消费者有理由认为,这不是乳品的“技术标准”,而是一个“政 治标准”。选择蛋白质2.8而不是2.95,菌落总数200万而不是50万,选择维护当下的奶农奶企利益而不是今后的乳品质量,这是一项事关“政治正确” 的任务。

许多人曾经认为,在三聚氰胺事件后组织修订的乳品新国标,将是乳品大幅提升品质的一个契机,但现在看来,或许是中国乳品行业太沉重了,或许是这个行 业上牵挂了太多的负载,或许是因为匍匐得太久,中国乳品的质量已经无法提升。

现在,唯一的问题是,生乳新国标已经俯身屈就了“国情”,那些已经习惯了往牛奶里加东西的手,能否停下来?对此,中 国奶协理事王丁棉说:不会。哦,还能拿什么拯救你,中国生乳。

今后,姐喝的不是牛奶,是政治。如果不幸发生了意外,姐就可以自豪地说:我已经把自己的身体奉献给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

以上评论综合了以下信息:

  1. 乳品新国标倒退的不仅仅是标准还 有生态环境
  2. 乳品“新国标”纷争
  3. 乳品新国标“倒退25年”奶制品质 量是否下降
  4. 乳品新国标被指倒退25年 卫生部:符合国情

伊利:西方标准婴幼儿奶粉不适合中国宝宝

2010年4月8日 Harley 没有评论

 3月30日,伊利母婴营养研究中心权威级专家研讨会在京召开。会议期间,伊利母婴营养研究中心公布了中西方母乳氨基酸成分差异性的突破性研究成果:按照西方标准生产的配方奶粉中的氨基酸成分并不适合中国宝宝吸收。有专家称,该课题的破解为进一步打造适合中国宝宝的专业营养提供了精确化的依据,而伊利奶粉对母婴营养研究的专业、持续推动,为中国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产业升级打下了坚实的专业基础。

  据了解,中西方人群体制结构不同,对于氨基酸的需求也有很大的差异。由于婴儿肾脏功能发育不成熟,不被身体吸收的氨基酸会加重肾脏的负担。伊利母婴营养研究中心的核心专家、致力于中国妇幼营养研究 50余年的苏宜香教授表示:“此次关于东西方母乳氨基酸成分差异性的研究成果,将为精确测定中国婴幼儿的营养具体需求以及怎样的氨基酸配方更接近中国母乳提供了科学依据和解决方案。”

文章来源:食品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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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连海的无罪辩护(陈述)词

2010年3月31日 Harley 没有评论

就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京大检刑诉[2010]0043号起诉书”指控我涉嫌寻衅滋事罪的起诉,我将做一些必要的说明及辩护。

首先,我不认同起诉书指控我以社会热点问题,煽动纠集他人在多个公共场所呼喊口号,非法聚集起哄闹事等事情。下面我就指控内容作必要的简要说明。

起诉书指控所谓社会热点问题的事情主要有二个,一是有关2008年9月11日被正式曝光的三聚氰胺有毒乳制品事件,此事件泛称“三聚氰胺毒奶(粉)事 件”。此事件与我密切相关, 我的孩子就是受三聚氰胺有毒乳制品侵害的幼童之一,我也是此事件维权带头人。第二个事情是有关2009年8月4日安徽上访女青年李蕊蕊来京上访被外地政府 驻京办截访人员非法关押并被强奸的事情,我在当天协同李蕊蕊及事件证人去北京市公安局报案。

先说三聚氰胺毒奶事件维权:起诉书指控我“于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间,利用社会热点问题,煽动纠集多人先后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及北京市大兴区、丰 台区等地公共场所采用呼喊口号、非法聚集等方式起哄闹事,严重扰乱上述地区的社会秩序。”就这些指控我要提出反对意见,首先我们要简要说明起诉书所说的这 个“社会热点问题”就是2008年9月11日被正式曝光的举世震惊并令众多受害家庭痛苦至极的三聚氰胺毒奶事件。我年幼的孩子即是受三聚氰胺有毒乳制品侵 害的肾结石宝宝。我的孩子从小母乳喂养,在一岁多后开始消费各种乳制品,截止到他被确诊为肾结石患儿之前,已累计消费了长达二年多大量的含三聚氰胺的有毒 乳制品,涉及的种类几乎涵盖了所有的含奶制品。孩子在被确诊后,我们身为孩子的父母想到孩子曾消费的乳制品数量之多,时间之长我们的心情是极其痛苦并担忧 的,想必每个有血肉的人都会理解我们的痛苦与担心,那些痛苦的经历现在想起来仍历历在目,痛苦及担心焦虑程度在此暂不多述。

悲剧在我们尚小的孩子身上发生后,身为受害患儿家长的我及众多受害家庭自然想到为我们尚小的孩子维权并为孩子们一生的健康保障呼吁。我们众多受害家庭由此 因孩子自发的走到了一起,组建我们的维权团体,但没有想到的是,我们的孩子被无情的残害,我们在维权的过程中也经历了太多的艰辛、压力与阻挠,让我们众多 家庭经历了更多新的伤害与痛苦。但我们在即便非常痛苦的维权过程中依然做到了理智。我本人也作为结石宝宝维权带头人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的积极沟通及反 馈,但我们提出的太多积极的合理性建议都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应,即便如此,我们众多家长依然克制着我们痛苦委屈的情绪,继续理智的与相关部门沟通呼吁,期 望相关部门能正视我们受害群体的痛苦心声。我们众多家庭相互安慰、相互帮助,也极力劝抚帮助那些被伤害更严重的家庭愤怒不理性的情绪,避免发生其它更不想 看到的悲剧。我们理性、积极的方式让有些例如死亡、手术等严重情况更痛苦的家庭感受到很多安慰,及时避免了多例危险事件的发生。说到此,应肯定我们的维权 团体起到的积极有益的作用。

2008年12月中旬,我们众多家长得知政府即将出台赔偿方案(并且我们也认为那个赔偿方案是打发人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赔偿方案,是没有与众多受害家庭 协商沟通、且不尊重受害家庭的方案)。我们众多受害家庭得知这些情况后自然想到结石宝宝事件也将会随之淡落的处理下去,我们太多家长想到我们孩子后续定期 检查、继续治疗、永久健康保障以及三聚氰胺深度危害等等实际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完善的解决,我们的心情是焦虑不安的。在这样的心情下,我们与相关部门沟通的 愿望更加强烈,我们期望能与相关部门及企业进行彼此坦诚的沟通对话,我们也期望我们真诚的态度能让相关部门及企业重视依然存在众多问题及听取我们对事件解 决的建议。

我们曾努力与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等部门积极沟通但都被无情拒绝。我们的心情是非常痛苦无奈的,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在尊重我们做为受害家庭的前提下,更合 理、更公平、更公正的能与众多受害家庭协商来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把孩子们的生命健康放在最重要的高度来重视。当时的情况大致是:有很多需要住院甚至手术 的孩子都被拒绝免费治疗,致使一些孩子的治疗被严重人为的拖延,让孩子们的生命健康受到严重的威胁,还有例如有的孩子由于漏报等情况根本就没有列入国家承 认的结石宝宝名单,导致各种治疗费用都由受害家庭自己来承担,而有的孩子更是在事件被曝光前就已治疗或手术多次,家庭已为此不堪重负而债台高筑,而孩子依 然面临继续治疗而需要的高昂费用,很多前期或后期治疗费用都不给予解决,而最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在三聚氰胺事件曝光后继续死亡的结石宝宝患儿除了不被承认死 因与三聚氰胺有关,并且在死亡患儿家长就死因提出质疑后申请尸体检验来确定死因竟被拒绝。例如:2008年12月4日死亡的湖北麻城的马雪菲小朋友(女 孩,死亡时仅1岁,她的相关资料在我被警方扣押的电脑里有)。马雪菲在12月4日死亡前就已被承认是三聚氰胺毒奶粉侵害的结石宝宝,但相关部门在她死亡后 否认她的死亡与三聚氰胺有关。马雪菲在死亡之前就已因肾结石导致肾积水无法排尿在医院进行过置管、排尿排石手术,也曾有国内媒体对当时在医院治疗的马雪菲 作过报道。马雪菲死亡后,我们众多家庭及相关专业人士怀疑是肾小管里依然有三聚氰胺颗粒导致肾脏或其它器官严重受损导致生命出现危险,故都想到只有通过严 谨的尸体解剖检验才能确定最终死因,但相关部门在否认马雪菲的死因与三聚氰胺有关之后却拒绝推诿家属提出的尸检申请(稍后在09年1月6日死亡的山东青州 候海淇小朋友也是被如此对待,候海淇家长将孩子尸体在医院停尸房冷冻多日找过多个相关部门提出尸检申请都被拒绝)。

马雪菲死亡后对她及其他新死亡患儿进行严谨的医学检验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对死因有更明确的判定标准牵扯到对其家庭的赔偿等级,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严谨的 医学检验、病理学研究、通过尸检对肾脏、肝脏、心血管系统等重要内脏器官进行切片等专业的病理学研究来更深入了解被三聚氰胺侵害的结石宝宝的肾脏等重要器 官到底造成了如何伤害,伤害到何种程度、长远潜在危害到什么程度等等。这样的研究重要且必要,也将对至少官方公布的30万结石宝宝的后续治疗、长期监控防 治有重要价值,但这样难得的实体研究竟然在家属的积极申请下被浪费甚至推诿拒绝,让我们实在不能理解并心痛,看到2008年东北因三聚氰胺饲料死亡的动物 貉子在解剖后肾脏被严重侵害的照片(我被扣押的电脑里有照片及相关资料),让我们更加想了解三聚氰胺乳制品到底对我们的孩子们的肾脏等器官具体造成了什么 样的伤害。

2008年12月中下旬,我们在种种疑虑,担忧及与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等相关部门沟通被彻底拒绝或置之不理后自然想到通过媒体反映我们关心的问题及建议, 并期望我们的呼吁能得到相关部门及社会的高度重视。在我们众多家长自发的商议下,最终决定于2009年1月2日下午在丰台区的一家停业的酒店中餐厅与媒体 记者见面反映我们的呼吁及发现的问题。担心这个见面会被干扰,我们选择的这个酒店地处非常僻静。在与该酒店中餐厅负责人事先商谈后,他们也非常乐意于将中 餐厅租用给我们使用并彻底约定下来。

1月2日的这个事情本可以进行的非常顺利,但我在1月1日晚即被警方在丰台区强制控制,与我同时被控制的还有其他4个家长代表(他们都是孩子受伤害很严重 且都动过手术患儿的家长)。我们在1月1日晚被警方强制关押在大兴区团河农场会议中心内,在我们提出意见后,警方告诉我们第二天上午将有领导与我们谈话沟 通,并承诺我们第二天上午11点前无论谈话是什么结果都肯定会释放我们。

当天晚上我们晚饭也没吃,我们几个人就在多名警察看押下在团河会议中心一个会议室的椅子上又饿、又困、又累的坐了一夜,即便这样我们还是满怀期待第二天上 午的谈话能有好的进展,期望领导们能倾听我们的建议。第二天上午,我作为代表与到来的领导们进行了谈话,我谈了很多我们面临的实际困难、问题及建议,并明 确表达了期望政府能协调相关部门及企业与我们进行沟通的诚意。但当天上午现场的领导们不仅不理解我们的合理诉求及建议,反而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一味的强 加我们他们的意见,一上午的对话明显在被压制的状态下进行,并且在时至11点后也不按他们曾经的承诺释放我们。

时至下午,我们依然被强制看押在团河会议中心内,位于丰台区那个酒店的记者见面会如期但被严重干扰的在进行,其他几个没有被控制的家长代表和一些媒体记者 赶到了那里,但到后才得知该酒店及中餐厅不能再继续租用给我们使用,酒店外也有警车及警方人员在现场(事后证实当天警方介入要求该中餐厅停止给我们租 用),那些家长与到达的记者由于无法进入中餐厅,只好在酒店的大厅及酒店门口的便道上进行了简短的访谈,后由于担心我们几个被关押在团河会议中心,几个家 长随即赶到了团河会议中心来关注并询问为什么关押我们。当天下午在团河会议中心的警官找到我说有家长在会议中心外要求释放我们或进来见我们,让我劝劝他 们,情绪不要激动。我当即非常配合的与在会议中心外的家长们通了电话,让他们都冷静,不要冲动,在我与会议中心内警官们的请求下,最终让在外面的家长们进 来避冷。

在当天最后,政府官员又与我们进行了谈话,同意我们只要不在1月4日至1月15日推行赔偿方案期间不公开反对赔偿方案即协调我们与相关部门及企业的沟通, 展开对话机制解决遗留问题,至此才将我们释放并请我们在大兴区的一家餐厅的一个包间吃了一顿饭并在第二天陆续都回到了各自的家中。

简述当天在丰台区及大兴区的情况即是:我们没有进行起诉书内所指控的我煸动纠集多人在北京市大兴区、丰台区采用呼喊口号,非法聚集方式起哄闹事,更不承认 我们严重扰乱上述地区的社会秩序,我要说的是:如果没有警方的强行介入阻止,1月2日的事情会进行的更好,在当天因此而造成的任何不良影响都应由警方负 责。并且我们每个家长在当天也都极力配合了现场警方的协调或指挥,并且当天也有众多媒体记者在现场可以作证,如法庭不认同我的辩解,我将请求法庭允许当天 去现场的家长及媒体记者出庭作证。

综上简述,我完全不认同起诉书对我的指控内容,我不认同指控我煽动纠集多人在北京丰台区、大兴区的犯罪指控,我也不认同我们是非法聚会,更不存在呼喊口 号、起哄闹事的情况。上面是2009年1月2日在北京丰台区及大兴区的大致情况。

再次在大兴区的聚会就是2009年9月11日,三聚氰胺毒奶事件被正式曝光一周年当天,我们几个受害家长代表在北京大兴区的一家餐厅的包间内进行了一个小 型的回顾性座谈会及傍晚后进行了一个短暂的烛光纪念活动。我们选择的这个地点也是年初1月2日官方请我们吃饭的那个饭店、那个包间,我们也期望借此提醒官 方年初对我们的承诺。我们以此来悼念因三聚氰胺毒奶死亡的孩子,并祈祷祝福所有手术及被侵害幸存的孩子们能一生健康幸福的成长。

这次结石宝宝周年聚会得到北京市公安局的批准,并且当天现场的秩序也不存在任何问题,如有质疑,请参见我们当天拍摄记录的全程录像,该《结实宝宝周年纪 念》录像在我被扣押的电脑里或网络上也可下载到,我也期望我们当天凝重悲恸的气氛能打动每位观赏者并有所深思。我们作为成年人到底该为我们的后代为所有天 真无邪的孩子们营造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环境。

《结石宝宝周年纪念》座谈会录像在我此次被强制关押前正准备随同另一份刚刚完稿的致卫生部的问题汇总反馈函一并提交给相关部门以期得到重视(该问题汇总反 馈函也在我被扣押的电脑内),在此再次提醒相关部门依然要重视并解决三聚氰胺事件遗留的所有问题,尤其最重点的是三聚氰胺对人体尤其是对孩子们长期的潜在 伤害及威胁。

其它一年期间内的多次致卫生部信访办,国家质检总局信访办,国家信访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上访反映问题的地点都不属 于起诉书所说的丰台区、大兴区、也不存在任何起诉书指控的内容,故不必叙述。

下面再简述起诉书提及的河北石家庄情况。

我在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一共去过4次石家庄分别是2009年1月16日,1月22日,3月4日及6月24日。下面开始简述。

先说第一次1月16日去石家庄,1月16日前2天,在网络上有传言说16日上午在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宣判田文华,我们一些家长在得知这个消息后 商议我们作为受害孩子家长应该到现场去关注庭审结果并接触到现场的媒体反映我们的问题,期望引起重视。但16日早上我与另外两个家长到达石家庄中法后才得 知那是一个假消息,当天去了,三五家媒体与我们简短谈了一会儿就各自回家了,这是1月16日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起诉书内指控的情况。

再说第二次1月22日,这次审判田文华是真实的,我们共有7个家长代表自发的到了石家庄中法,下面说说这天情况。

当天我们到达中法后,中法已实行全面戒严状态,众多防暴警察及治安警察在中法周边拉起了警戒线并组成严实的人墙阻止无特殊通行证的人员进入。我们当天在现 场是非常理智的,与维护警戒线的警察们沟通得知我们不可以穿过警戒线的情况下我们没有任何过激行为,我们也理智的按警方的要求在指定地点待着。我们在警方 指定的地点与媒体记者谈我们亟待解决并急需重视的重要问题,我们最关心的还主要是孩子们的身体健康。期间,记者拍摄了我们手拿写有“关爱孩子健康”等字样 的A4纸,但我不认为此行为构成犯罪。

当天,我们在那里是非常理智的,没有起诉书指控的任何行为发生,并且也一切听从了现场警方的指挥与协调,让我们在哪待着,我们就在哪待着,更没有所谓呼喊 口号,起哄闹事等行为发生。并且在审判田文华结束后也各自尽快的离开了石家庄。

当天现场情况也有众多媒体记者可以作证。如法庭不认同我的辩解,我请求法庭允许当天在现场的众多记者到庭为我作证。

上面是1月22日在石家庄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起诉书指控的行为。

再说第三次3月4日,这天是曾经的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名牌产品等众多荣誉于一身的三鹿集团剩余资产被拍卖的日子。我们作为结实宝宝的家长们,理应来关注这 次拍卖,我们也期望能表达我们合理的意见:即将拍卖的剩余资产优先用于受害家庭尤其是很多被拒绝免费治疗的孩子们。

当天情况是:我们4个家长开乘一辆车前往石家庄中法拍卖现场,但我们的车辆被石家庄警方刻意的阻挠下本能10分钟的车程就赶到中法,但却千辛万苦的经过几 个小时后才到达。我们到达中法后拍卖会已经结束,后有记者给我们打电话告知我们正在三鹿集团进行拍卖后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随即赶了过去,但三鹿集团当天组 织了大量人员阻拦我们,我们在请求进入未同意的情况下也没有强行进入等过激行为发生,并且在当天大量三鹿人员将我们围堵在角落里甚至将一位死亡患儿的奶奶 拉扯在地上的情况下我们依然保持了极强的克制力。最后我们在极度委屈的心情下离开了。当天也有石家庄警方在现场,也没有指出我们有任何构成犯罪的行为。我 们也认为我们的行为没有构成犯罪,更不存在起诉书指控的内容。

第四次去石家庄是6月24日,当天我与另外3名家长代表去向石家庄新华区人民法院,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我们受害家庭致全国各级法 院系统的公开信,期望能公平、公正进行三聚氰胺民事诉讼案,当天递交过程非常顺利,更不存在起诉书内所指控的任何行为。

以上是四次去石家庄的大致情况,综上所述,我不认为我这4次在石家庄的行为构成犯罪,并且我还要重点强调,我的每次出行都有警方人员在现场或随从,也没有 任何警方人员提示说我们的行为构成犯罪,故此,我更认为我上述事情都没有构成犯罪。

自2008年9月11日三聚氰胺事件发生以来,我作为维权带头人被警方多次谈话,但从未提及我曾经的事情构成犯罪,另在2009年7月后因准备进行结石宝 宝周年纪念,与警方再多次频繁解除沟通,在7月至9月11日结石宝宝周年长达两个月与警方多次接触的时间里,也多次谈及曾经的这些事情也从未指出我这些事 情构成犯罪,并一再好意的劝告我千万别有什么冲动的事情发生构成犯罪。这些情况也证实我曾经的这些事情并没有被警方认为是犯罪,我也没有因这些事情收到过 警告或提示说我构成犯罪,让我不能理解并痛心的是事后竟指控我那些在警方严密监控下的事情构成犯罪。

我们身为被伤害的孩子们的父母们,我们是希望切实解决发生在我们孩子们身上的伤害以及有效保障我们孩子们一生的健康。迄今为止,不仅仅中国甚至全世界也没 有任何一个权威机构敢断言三聚氰胺对孩子们的伤害仅仅是肾结石,而已有的研究和相关报道都是让我们紧张并焦虑的,我们至今担心一些隐性的伤害将会影响孩子 们一生的健康。

世卫组织发布的通报明确提到了通过动物实验发现三聚氰胺是可以导致动物有膀胱癌等病变发生(请参见世卫组织中文网站内有关三聚氰胺病理学方面的研究通 报),而我们在国内也通过南方都市报08年底有关三聚氰胺的专题系列报道了解到东北喂养三聚氰胺饲料而亡的动物貉子的尸体解剖后发现肾脏都有明显的严重破 坏,其被破坏残蚀的肾脏实物照片让我们每个给孩子消费过三聚氰胺产品的孩子家长都不得不心有余悸,恐惧万分,并且这种担忧并未随着孩子结石的消失而停止。 我们迄今仍强烈呼吁相关部门重视这个问题,尽快出台公示相关的专业研究及进展情况,防患于未然。

我们身为孩子的家长最关心孩子们生命健康及一生有效地保障,我们的维权也一直是合理合法且理性文明的,我们也从没有指控的所谓“非法聚集,呼喊口号,起哄 闹事”等这些无中生有的事情。

最后再说起诉书指控的2009年8月4日的事情。

这天起因是因为我的一个朋友被关押在外地政府驻京办私自设置非法关押访民的一个黑监狱中,在当天竟骇人听闻的发生了一起性质及其恶劣的黑监狱看押人员当众 强奸安徽上访女青年李蕊蕊的事件。我在当天得到求救的消息后去营救她们,在前往的路上得知她们自己闯出被关押的黑监狱后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的路上又被截 访人员拦截的情况下,只能更加义无反顾的赶过去营救,担心刚刚逃出魔窟的她们再陷入恶境,并最终协助了李蕊蕊她们成功报了案。对于这次极其正常并属于见义 勇为的报案,竟被指控为煽动纠集多人起哄闹事,对于这样的指控不能不令我心痛,我们正确并带有正直的行为谈何犯罪呢?

对于本指控我完全不认同,我们在当天不仅没有任何过激的行为发生,并且在警方强行抓人导致吓跑一些访民的情况下,将一切害怕且跑开的当事人及证人劝说留了 下来,我不仅不认为我当天的行为构成犯罪,反倒更认为当天在我的坚持及推动下能得以最终报案、立案成功,得以最终有效地打击了罪犯,在我及多名访民证人被 东交民巷派出所强行扣留关押一天后,8月5日中午警方多名领导找我谈话说马上释放我们,但要求我们走后不要再对记者多提这个事情了,然后就让我们就离开 了。

从8月4日被强行关押直至8月5日离开,警方自始至终也未说我们的行为构成了犯罪,故此,我不认为我在8月4日的行为有任何犯罪成分。如果法庭认为我的行 为构成犯罪,那我认为是对真正犯罪分子无形的庇护,是对正确行为的打击,由此会导致的不良后果不堪设想,正义、正直被压制的情况下只能让真正的犯罪分子更 加嚣张,也将会错误引导正确的是非判断观。故此,请法庭慎重考虑,并作出正确的判定。

我在8月4日当天的所作所为,可由多位当天现场的当事人作证,如法庭不认同我的辩解,我将请求相关证人出庭为我作证。

以上是我就起诉书指控的内容做的必要说明。

我身为一名结石宝宝的父亲及社会的一员,我坚信我自三聚氰胺事件以来所做的事情没有犯罪,我反而要自豪骄傲于我所做的所有努力,我在尽力尽职我应肩负的责 任,我也期望自己曾经的所有努力与付出能对我们社会的进步有所推动,并且我坚信我所做的一切无愧于我自己的良心、无愧于我们身处的这个时代,我认为我所做 的都是正确的,反而我倒认为如果我不去做这些事情,我将认为是一个罪人有愧于自己的良知与灵魂,也有愧有罪于我身处的时代及我们的后代,我们努力让我们的 思想与行为更加高尚,坚定我们正确的做人信念,并期待能对社会进步有积极有益的作用。我们身处这个时代,有责任坚持正确的事情并让人为的错误尽量减少。我 们作为社会的一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甚至使命为我们的后代努力营造一个更有道德、更公正、更公平、更美好的社会环境。

我因为维权及协助别人报案被冠以莫须有的罪名而失去自由,在此我期忘这样的伤害与委屈尽快结束,并期望是非被颠倒的事情不要再发生。

在此,我要说:如果维权有罪,那势必会助长利欲熏心的奸商继续丧尽天良、肆无忌惮的将自己的利益建立在残害他人的基础上,我们本已日渐沦丧的社会将会变成 何等扭曲的样子。

在此,我更要说:如果报案及揭示犯罪有罪,将会就此扼杀正直的行为,将会纵容更多的罪犯肆无忌惮的为所欲为,如果这样,我们每个人都将处于危险的社会之 中,正义与勇敢将逐渐不复存在,想必这是每个具有良知善德的人都不想看到的。

今天的我,由于错误的指控被强行关押失去了自由,我所能期待的也只有祈盼法律应有的公平公正来为我主持正义还我于清白。在此也真诚期望我们的政府相关部门 能正视已犯下的错误,不要一错再错。

我坚信,正义与真理的光芒必将照耀我们这个国度的每个角落,而我所能做的也只能是倔强的坚持,不为别的,仅仅为了我自己良心与灵魂的安稳,以及为了我们的 后代们能生活在一个具有优良品质的社会里,更为了我们这个民族,我们这个国度能以健康的体魄继续存在于世界。

我坚信我所做的一切都没有犯罪,也期望拥有权力的人能拥有高尚的人格与美德,想想所有被三聚氰胺毒奶残害的孩子们,秉持惩恶扬善的准则,做出无愧于这个国 度、无愧于良知与灵魂及无愧于子孙后代的决定。这样,我们才无愧于我们做为一个生命在这个世界、在这个国度的意义。

最后,我要再重申,我没有进行起诉书内指控的犯罪行为,我坚信我所做的一切都是身为一名公民应担当的一份责任,我坚信自己所做的事情都是文明且没有错误 的,我也祈盼自己的努力能让社会有所进步。

为了将正直、良知的品德保留在我们的生命及灵魂中,我们只能坚定正确的信念和准则,否则将动摇我们正直的心灵并错误的影响我们的后代,那样,我们才将是罪 人。

综上所述及事实,我坚信我无罪!

辩护陈述人:赵连海

2010年3月

南都社论:面对惨剧,山西省卫生厅怎能先救自己

2010年3月21日 Harley 没有评论

有媒体近日报道称:山西近百名儿童注射疫苗后或死或残,或引发各种后遗症,问题疫苗成为最大怀疑对象。报道还披露山西省疾控中心和疑似卫生部部属企业联手垄断山西疫苗市场,在贴标签时,导致大量疫苗长时间暴露在常温下,有可能造成失效。山西省卫生厅已断然否认报道所反映的问题。卫生部要求山西尽快报告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但当地称一切正常。

山西疫苗乱象在2007年就有公开报道。记者突破各种采访阻挠,揭示了权力租赁的实情,清晰展示山西省卫生厅与恶性垄断企业间的利益链条:一家私人小公司托管了山西疫苗市场,既利用疾控中心的权力调控及引导市场,又以疫苗批发企业的身份高价倾销疫苗。山西省疾控中心是台前幕后的推手,提供政策支持,帮助制造接种疫苗的机会,收取合作分成。在政府部门的荫庇下,这家注册资本只有50万元的私人公司在22个月内从山西获利1亿元。当年也发生过疫苗接种事故,山西省卫生厅赔偿了一起。如今,近百名儿童接种疫苗后发生的惨剧将山西疫苗问题重新拉回公众视野,但除了这些被媒体发掘出来的受害者,一切都与从前一样。面对受害儿童的死亡或伤残,当地卫生部门的冷漠一如既往。

山西省卫生厅在第一时间否认其当为群体性的惨剧负责,声称抽检疫苗样品全部合格,药监局对疫苗注射异常反应有正常监测和调查。显然,山西省卫生厅的第一反应不是细究事件本身,不是澄清权钱交易嫌疑,而是急忙撇清自身干系。与此同时,为当地卫生部门辩解的新闻报道多了起来,让人怀疑政府部门不去关心受害人的死亡和病痛,却开始展开多样的媒体公关活动。

有一种看法是,即使山西以排他性协议外包二级疫苗的买卖,可缺乏证据证明这与百名儿童的或死或残具有因果关系。问题是,要推翻两者之间的因果联系,首先最该举证的是山西省卫生厅,而不是公众。另外,如果疫苗市场的垄断足够稳固,利益共同体有能力不承认大众找到的证据。退一步讲,当地卫生部门需要正面回应疫苗惨剧,找出致病答案,而不是卖弄官僚习气。

问责归于无力,这在三年前就已发生过。当时揭露山西疫苗利益勾结的报道很快消失不见,代之以所谓辟谣的宣传稿。这一切都让人觉得某种黑暗势力可以吞噬任何质疑,哪怕是用生命凝结的追问。这次涌现近百起伤亡案例,可以带来改观吗?至少到目前为止,卫生部门的说辞显示与从前并无二致。

近百名儿童或许又将成为牺牲品,在权力和金钱绝对掌控局势的情势下,谈殷鉴教训过于奢侈。可是假如任由利益集团再次全身而退,又怎能保证不会出现后继的惨剧?三年多来,对山西疫苗腐败案的举报始终未断,尽管证据翔实,却不见任何追究,无人为此负责。到底是怎样的势力才能将一省的疫苗市场稳稳纳入囊中?对遭难儿童的同情有多深,对此间的不忿就有多深。

如果我们不能保护孩子,问题疫苗就并不是最可怕的。其实,家长正因为信任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承诺才带孩子去注射疫苗,哪知疫苗早已成为权力交易中的可疑之物。当地卫生部门重复着言之凿凿的辩词,匆忙来为自身解脱,可人们只想知道一个答案:你们真的尽责了吗?当孩子一次次成为权力自私自利的牺牲品,任何辩解都是可耻的,而谎言只会制造新的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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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咎局长增补政协委员 毒奶商家蝉联人大代表

2010年3月3日 Harley 没有评论

毒奶粉风波中引咎辞职的官员李长江被增补为全国政协委员引起批评质疑。责任官员和毒奶制品先后重出江湖的同时,最少两名患儿家长正因维权身陷牢狱,包括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刑五年的郭利,而由他揭发三聚氰胺超标百倍的施恩奶粉――董事长张立钿今届仍稳坐全国人大代表,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报道。

08年因三聚氰胺奶粉引咎辞职的原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今年被增补为全国政协委员,並被任命為十一屆政协港澳台侨委員会副主任。全国政协会议发言人趙啟正周二下午在记者会上回应记者提问时说李长江 “並沒有因為引咎辞职而失去工作热情”,并表示,他多方面的工作经验对政协能够做出相应贡献。

李长江去年圣诞节就“被发现”已出任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正在江苏考察。当时即引起舆论批评。

一些三聚氰胺奶粉受害儿童家长对于李长江此次增补政协委员表示不满,孩子因食用南山倍益奶粉双肾结石的董先生说:“我们对这个意见挺大的,在他手下出了这个事情,他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就应该辞职。他现在还复出,拿什么脸复出?应该追究他的责任的!一些管理部门如果真正按照规定执行、尽到了义务的话,我想首先这个问题奶粉可以被最大限度的控制。所以当时我就已经说了,这个奶粉肯定会回炉的,又给猜中了。”

责任官员和毒奶制品先后重出江湖之际,受害者维权之路却荆棘满途。

一年多来一直拒绝政府2000元赔偿而坚持究责的董先生说:“根本没有办法去做,从任何渠道都受到很大压制。我要打官司法院拒绝立案;去找有关部门就会说让我们放心、政府会解决,这些话都是废话;如果你再找上级反映的话,就说你越级上访把你抓回来;去宣传呼吁公众关注的话,赵连海不就被抓了么?你说他犯了什么罪?”

“三聚氰胺毒奶受害者集体维权联盟”―――结石宝宝之家的发起人患儿家长赵连海去年十二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其后公安起诉意见书中称赵连海利用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在互联网上恶意炒作”并“煽动纠集”群众到河北石家庄法院及北京大兴区及丰台区等地,以喊口号和进行非法聚会方式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目前该案已起诉到法院,正等待一审开庭。
而另一位曾揭发施恩奶粉三聚氰胺含量超标百倍,以及其冒充美资公司,去年中一度成为媒体焦点的中毒儿童家长、北京同声传译员郭利,去年7月被广东潮安县公安局以其“敲诈勒索”施恩公司和主要股东雅士利公司300万元为名抓捕,今年1月12日一审判刑5年,而二月初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家人和辩护律师认为不存在敲诈勒索,整个所谓案件由毒奶粉厂家自导自演。郭利的父亲郭建廷本周告诉记者,日前已经代儿子提起申诉要求翻案:“交到了潮州中级人民法院。我们家人一开始很突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后来律师经过调查,证明是中了圈套了,才知道原来是这么回事。” 

除此以外,老人家也尝试过上访控诉毒奶粉企业设置圈套诬告陷害,却被告知奶粉公司的老板是全国人大代表而不果,郭建廷说:“到北京一个上访中心,要填写上访事由嘛!我们写告施恩董事长、雅氏利总裁张立钿,排了一天队饭都没吃,到跟前,人家说这领导本身也是广东的人大代表呢!像这样的上访。。如果你要这样的话。。我们管不了这事儿。(为什么人大代表不能接受监督呢?有没有解释)这个我就不太理解了。” 

而就在本周一,据大陆的媒体报道,身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张立钿今年建议国家出台行政条例,强制食品企业建立试验室,从源头扼制安全问题。

中国婴儿出生缺陷率攀升

2009年9月12日 Harley 没有评论

统计显示,中国部分地区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发生率一直在攀升,专家估计每30到40秒就有1名新生缺陷儿出生。北京市卫生局日前公布,1997年北京的出生缺陷总发生率为每万人90.78例,2008年增加到每万人170.82例。

北京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邓小虹表示,发生率的上升尤以2003年后较为明显。据北京市顺义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心统计,2006年该区的出生缺陷发生率为每万人139.14例,2008年为每万人158.91例。2006年至2008年间发病率最高的前4位始终为先天性心脏病、指趾畸形、唇(颚)裂、神经管畸形。

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升高的不只是北京。「财经网」报道,从公开资料来看,广东、浙江、江西、湖南等地都出现了同样问题。

广东省统计局和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的统计监测报告显示,自2003年至2007年,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从每万人186例增加至每万人249例。

浙江省政府等机构于2008年年底共同完成的「浙江省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问题与对策研究」指出,浙江省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从2003年的每万人115.1例上升到2007年的每万人208.7例。

江西省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全省出生缺陷发生率由2000年的每万人102.6例增加至2006年的每万人151.2例。

湖南省则从2001年的每万人91.77例增加至2006年的每万人166例。

中国出生缺陷监测中心专家透露,「从总体数字上来看,中国的出生缺陷率,是在上升的。」

根据该中心一份报告,在2007年的各类出生缺陷中,先天性心脏病每万人25.1例,多指(趾)每万人16.3例,总唇裂每万人13.2例,是最常见的3种出生缺陷。
曾有专家测算,在中国每年约2000万名新生儿中,出生缺陷儿约佔4%至6%,即80万至120万例;其中肉眼可识别的先天畸形儿为20万至30万名;每30秒至40秒,就有1个出生缺陷儿出生。中国每年的出生缺陷儿数量约佔全球的20%。

对于中国目前真实的出生缺陷率升降趋势,专家还难以作出结论,但可以肯定的是,出生缺陷率的提升,与遗传、环境污染、辐射和高龄生育等有关。

(中央社)

国家的弃儿:献给9.11结石宝宝周年纪念日

2009年9月11日 Harley 3 条评论

作者:冉云飞

  冉按:这是为今日结石宝宝受害周年纪念而写的专文,首发于陈奎德兄主政的“纵览中国”。在此,谨向以赵连海为首的结石宝家长不屈扰的争取自己权利的努力,表达我的敬意。今晨又看到一则残害青少年的新闻“多省‘毒疫苗’学生家长集体到卫生部上访受挫。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china/2009/09/200909110039.shtml”实在是令人愤怒。以后有暇再写一篇《中国残害青少年方法举隅》,以便看看官方是如何放纵并参与这些恶行的。2009年9月11日7:56分于成都

  一

  这个国家对儿童的愚弄与残害,由来已久,并非始自今日,可谓古已有之,于今为烈。古代的课本不说了,就是今天的课本也有诸多不堪之处。愚民教育是我们教育的底色,外表上的光鲜掩忽不住那愚民的核心。许多成人之所以没有权利意识,不知做人的权利和尊严如何受到侵犯,其原因在于我们的教育使他们始终处于蒙昧之中而不自知。

  从我第一课所学的“毛主席万岁”到女儿第一课所学的“长大为人民立功劳”——前者显性欺骗,后者隐性愚弄——中间相隔三十年,其实质没有根本的变化。这几年为了搞教育的大一统,奉行党国至上的教育理念,教育部每年开学都通过中央电视台播送“开学第一课”。尢其是今年建国六十周年的大庆,更是搞得声势浩大,2亿2千万中小学生在同一时刻通过电视、视频接受“爱国主义教育”,被中国媒体称为“史上最牛第一课”。由于国家被没有制衡的一党完全操控,所以爱国主义这几十年来在中国完全变成了热爱党和特殊利益集团的代名词,成为愚民教育的核心。爱国主义成了权力操控集团绑架国家而愚弄学生、民众的成功方式,所以尽管爱国主义教育充斥着假、大、空的内容,但官方对此依旧乐此不疲。

  学校教育被党化教育所笼罩、浸淫,其毒害相当大,教育不中立,从小接受有害的教育,有的人哪怕读了大学乃至读了博士,也终身被愚弄而不自知。换言之,官方要的教育效果就是,把你卖了,你还帮着他数钱,这就是他那么起劲灌输给你假大空爱国主义的原因。我们不要忘记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的教导:“任何专制国家的教育目的,都是在极力降低国民的心智”。

  二

  应试教育不仅把脑子学坏,而且还把身体弄得羸弱不堪,学生眼睛近视比率越来越高。不特如此,教育不公,造成城乡及各地教育资源分配不均,从而形成先天的歧视。前不久一位十四岁的女孩就是因为没有所在地的户口不能上学,而自杀身亡,这样悲惨的例子并非个案。人挪活,树挪死,飞鸟尚且有迁徙自由,但作为大活人却没有迁徙的自由:要么像石头一样固定在一个地方,要么稍一活动就会暂住在中国。不客气地说,中国的户籍制度是连鸟都不如的非人道制度。

  一方面各级政府大肆贪污,另一方面教育投入所占GDP连世界的平均水平都不到,长年在3%以下,甚至连非洲穷国加蓬的教育投入都不如。一方面用马太效应建设少量较好的所谓重点学校,以掩盖教育整体上的贫敝,另一方面又加速制造“普九教育”达标的假相。在投入不足的情形下,各级政府为了应付上面的压力而造假,终至在硬件建设如校舍建设上造成许多不合格的危房,就连广东这样的经济发达省份也不能幸免。而遇到像5.12这样的天灾,就会使人祸的威力加倍放大,从而因豆腐渣校舍而致大批学生死亡。谭作人和谢贻卉初步调查出在5.12大地震中五千多的死难学生(这名单尚不全面)里,有大约53%的学生死难与豆腐渣校舍的倒塌有关。官方害怕这样接近真相的调查,引来更多死难学生家长的正当维权,于是藉口谭作人纪念六四而将他拘捕系狱。

  建筑师刘家琨说:“对普通生命的珍视是民族复兴的基础”,因此他在建胡慧珊纪念馆时,就特别看重胡母刘莉所珍藏的一系列与胡慧珊有关的小物件如脐带等,令人感到生命的尊重。《劫后天府泪纵横》里有一位母亲说,祖国的花朵,这比喻倒是好。但天底下哪有如此摧残花朵而不受任何追究的政府呢?艾晓明拍的《我们的娃娃》里,一位家长给死去的孩子烧纸钱时沉痛地叫孩子来世不要投胎到中国。那声声凄苦的“不要投胎到中国,你听到没有?你听到没有?!”无异于昭示这是我们所有中国人的耻辱。正如有人说,中国风险太大,投胎需谨慎。对于死难学生家长的正当维权遭受政府打压,网友暗夜行路曾说:“当他们连起码的善行都无法容忍,当他们连起码的人性都无法顾及,当他们连悲伤的泪水也要视作洪水,当他们连最基本的事实也要歪曲,这个时候,他们一定是疯了”。

  三

  大一点的学生特别是长得漂亮一点的女学生,被学校弄去陪来检查工作的上级领导,这已不是什么新闻。至于中小学夹道欢迎各级领导的来访,也被视为当然之事。更有甚者,某商家开业学生也被弄去无偿服务,雨坝地里、太阳底下被淋洒,在冬天里被弄得“美丽冻人”的自然是祖国的花朵,而训话的领导们则在阳伞下、荫凉处、空调房里享受一切"公仆"待遇。有次连作家贾平凹也被弄到了领导们检阅花朵们的主席台上,让花朵们大受其累,令舆论哗然。

  前不久花朵们被弄到人民大会堂给领导们表演,表演结束出来在下雨,却被管理人民大会堂的人以保护领导的安全为由,不让学生再回到檐栏下避雨。你当然有理由为此生气,但这绝不是花朵们最惨的经历。花朵们的非正常死亡不计其数,但最令愤慨,且当“永垂不朽”的是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发生大火,陪同上级领导观看学生表演的当地领导在大火中喊出的“让领导先走”的无耻口号。官本位至上以及作为下属的奴才本性,使得下级官员在上级领导面前丧失对年幼生命的起码尊重,从而使288名正值花季的学生被大火活活烧死,不少老师也因此殉难。

  无独有偶,因警察玩忽职守,视生命若草芥,把吸毒的母亲带走拘押,从而让无人照看的三岁的李思怡活活饿死在家中。接下来是沙兰镇的孩子惨死在水灾中,接着便是许多儿童被拐卖到山西及各地黑砖窑作为童工,使不少儿童受到非人的折磨。许多父母为到黑砖窑去寻找自己的孩子吃尽苦头、受尽威胁,而孩子却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正因为如此,民谣歌手周云蓬兄创作和演唱了这首必将不朽的《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来控诉这种悲惨的现实。有一天我正在听这首歌的时候,小女问我所听何歌,答曰: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她认为极其感人,便推荐给同学们听。同学们听后悲伤不已,不少人抹眼泪啜泣,有的甚至嚎啕大哭。

  后来周云蓬到成都小酒馆做巡回演唱,我们一家甚为期待。小女知道我跟周兄有交情,于是叫我一定要带她去听他的演唱。后来我们一家人请周兄等人小酌,她为得到周叔叔的签名碟而高兴,我想这是孩子对周云蓬的奖赏。中国的父母和孩子都应该记住,有一首沉痛的歌叫做“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而创作和演唱这首歌的是一位九岁即盲的歌手周云蓬,他的爱比许多外表健康的中国人都要正常而深沉。

  四

  在我们这个国家,儿童杀手何其多也,今年我们又知道了另一个孩子们的杀手,它的名字叫血铅中毒。其实早在2001年北京和山西做过零至六岁儿童血铅含量的调查,北京儿童血铅含量超标三成五,而山西则超标高达六成四,只是没有引起媒体的注意而已。据专家研究,全国儿童平均血铅超标达三成,这对人数庞大的中国儿童来说是个多么可怕的杀手!而血铅超标达三成,其数量可达几千万甚至上亿,真是令人触目惊心。

  据科学研究,血铅超标中毒,其主要原因如下:工业污染、含铅汽油、学习用品和玩具、食物、水和土壤等方面。这是一个多么庞大的生活范围,囊括生存的各个方面,灾难如此笼罩,儿童真是无所逃逸于天地间。儿童越小,其受血铅侵害更烈。就血铅超标中毒的比例,小孩是成人的18倍,其后果是儿童大脑发育出现严重的问题,影响智商乃至生存,严重者会使大脑失去指挥能力以至脑瘫。如果血铅超标中毒得不到有效的治理,就会给整个社会生产大批智残儿童,成人后无法自食其力,累及个人幸福,增加家庭和整个社会的负担。

  由于对环境的破坏越来越严重,食物、水、土壤受到的污染越来越广泛,今年曝陕西、湖南、云南出现较大规模的儿童血铅超标中毒事件。陕西凤翔、湖南武岗、云南通川三地的血铅中毒,均与环境污染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除了云南通川后来说与当地企业污染无关、没有200人中毒之事外,陕西和湖南的血铅中毒,都是当地企业对生活环境破坏所造成的。特别是湖南武岗血铅超标中毒儿童竟多达1300多人,可以想见国在山河破的情况有多么严重。

  为了政绩和官帽,同时也为了自己贪污腐败有更多的资源性渠道,各级政府官员们,不顾惜环境,不考虑子孙后代,更不顾念给后来的执政者撂下许多烂摊子。虽然像血铅超标中毒这样的事,目前只在陕西、湖南、云南三地曝出来,并不表明其它地方就没有,只是侥幸未被暴露出来罢了。由于耗尽资源的破坏性发展,中国各地的环境灾难到了大规模爆发的时候,癌症村、血铅中毒村等与各种疾病名字挂钩的村名,将会层出不穷,由此而生的社会冲突已处于频发期,其中的主要受害者便是青少年儿童。

  五

  如今中国的青少年儿童死法真多:因没户口,读不到书,上吊自杀;有的学生因豆腐渣工程而导致的学校危房而被砸死;有血铅超标中毒而被毒死;有被应试教育逼得跳楼而死;还有水淹、火烧、饿死等,总之指不胜屈。至于致病诱因,就更是多到不可胜数,连吃婴幼儿奶粉也可把全国29万6千婴幼儿吃出肾结石,这就是著名的三鹿奶粉(尚有其它奶粉)事件。

  奶粉里发现三聚氰胺超标,已是八、九年前的事,但由于那时媒体的关注度不够,且危害人数没有这样多,故不如去年三鹿奶粉事件的影响大。由于三鹿奶粉价格相对较便宜,成为不少城镇和农村婴幼儿的消费品,其销售面比较宽广,故多数婴幼儿由食用三鹿奶粉致病。三鹿奶粉致病的婴幼儿一般都是低收入阶层,故造成的社会危害和震荡成本也相对较高。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大部分吃三鹿奶粉致病的婴幼儿,其父母抗社会风险的能力本来就比较弱。加上厂方和官方害怕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除已死者的赔偿外,患者的冶疗则限制在三岁以下,所以那些三岁以上的患者都没能得到有效的照顾,人为地造成了诸多不公。即令是得到医治的患儿,也因每个地方的重视程度不一样而差别不小。

  非常小的孩子因吃奶粉就出现这样的灾祸,致使患儿痛苦不堪,许多家长痛不欲生,有的家庭因高额的医治费用而倾家荡产。更令患儿家长愤怒的是,他们联合起来找厂家要说法要赔偿,竟然被各地的政府阻止拦截,合法的索赔遭受诸种打压,这使得他们心力憔悴、危机重重。当他们聘请律师走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的时候,连所聘的律师也受到各地主管机构的恐吓威胁。好不容易有许志永领导的公盟机构出来为患儿主持公道,并在索赔方面给予患儿家长一定的帮助,但公盟机构却在这过程中遭受许多打压,以至许志永曾经被抓,公盟最终被迫解散。

  在此种情形下,许多患儿家长聚集起来创办网站,将患儿的诸种信息公布出来,以期引起社会各届良知人士的关注。患儿家长中,赵连海、蒋亚林等做了大量的工作,尤其是赵连海为各地患儿家长呼吁,维护结石宝宝网站、经营结石宝宝文化衫、组织为患儿捐款、组织各种签名活动等,堪称结石宝宝维权家长的主心骨。结石宝宝网站曾经被黑,淘宝网上结石宝宝衬衫店已于近期被迫关闭,频繁被公安、国保请喝茶请谈话,个中辛苦,令人酸楚。在结石宝宝患儿维权事件上,赵连海不仅对得起自己的子女,对得起别的患儿,更对得起自己的良知,也为患儿争取了更多的关注和尊严。我们这个国家的孩子要能得到更多的关爱,必须要有更多像赵连海这样的父亲和良知人士,来推动社会进步,才能有所改观。

  虎毒尚且不食子,何况人乎?但正如威廉??詹姆士所言:“人简直是食肉猛兽中最令人生畏的,他是唯一有组织地捕食同类的猛兽。”所以我们要对危害儿童健康的犯罪行为严惩不贷。一个国家不把自己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当回事,这样的国家还有什么未来可言?一个民族给自己的下一代造成许多灾难,这个民族还有什么复兴之期?一个纳税人所养的政府不为自己国家的孩子做正当有益之事,这样的政府其合法性何在?祖国的花朵却是地道的国家弃儿,这样的国家你怎么能爱得起来?

  2009年9月8—9日于成都

碘盐罗生门

2009年8月21日 Harley 没有评论

下面的文章转自土摩托的博客:http://immusoul.com/index.php/archives/11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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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关于碘盐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各方有各方的说法。我选几篇有代表性的文章帖在下面,留个案底:

,《我们还该不该“全民补碘”》(发表于2002年的《南方周末》)

半年内接连发生的两起碘油丸中毒事件,使一位全国人大代表今年3月提交的一份议案再度引起关注,我们还该不该“全民补碘”?

本报驻京记者 李虎军 方进玉

不论你是否愿意,你每天都得补碘。全民食盐加碘,是中国政府自1995年以来极力推行的做法。不知不觉中,人们对加碘食盐已经习以为常。在一些地方,还发放专门的补碘药物。
然而,今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医科大学副校长滕卫平提交议案,建议修改全民食盐加碘政策。滕说,实行全民食盐加碘以来,我国居民碘摄入量明显增加,碘缺乏症已得到有效控制,但另外一种倾向正在出现:部分人群出现碘摄入过量现象。
不论是碘缺乏,还是碘过量,都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一项旨在消除碘缺乏危害的公共卫生政策,难道又要为大多数中国人带来碘过量的苦恼?有媒体惊呼,假如滕的调研结果属实,十数亿中国人已经在稀里糊涂中当了或正在当着食盐加碘的“实验品”!
而补碘的另一种方式——服用碘油,继1998年震惊江总书记的山东单县碘片中毒事件之后,最近又在山东安丘和山西运城引发不良反应事件,甚至有女童死亡,从而使一些地方“谣言四起,谈碘色变”。
中国为什么要实行全民补碘?补,还是不补,公众什么时候才能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一项公共卫生政策走形后的恶果
今年4月中旬,运城市盐湖区发生的一起大面积碘油丸“中毒”事件,600多名学生和幼儿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据报道,盐湖区防疫站发放的 碘油丸,没有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而防疫站从厂家购进碘油丸的价格为每粒0.26元,经过层层发放,最后到学生和幼儿手里变成每粒1.5元。
更惊人的事件其实是在去年11月,山东安丘市白芬子镇8岁女童张晓娟服用学校分发的碘油丸后引起过敏反应,因抢救不及而死亡。今年3月,从安丘市检察院传 来消息,负责派发碘油丸的防疫站工作人员王国增将被提起公诉。据介绍,白芬子镇推销给孩子们的碘油丸也是每粒1.5元,而防疫站在明知已经给一些村发过药 后,又通过教委再次发放,给孩子服碘时也没有医务人员的监督。
全民补碘,本是中国政府为了消除碘缺乏危害而极力推行的一项公共卫生政策,主要采取食盐加碘的措施。但一些地方不顾国家卫生部的三令五申,强行推销补碘制 剂,酿成惨剧,致使一项公共卫璀Ÿ政策走形。几年来,在云南、贵州、新疆、山东、内蒙古等地曾多次发生过大面积“中毒”事件。事后调查表明,多半是由于碘制 剂过期变性,以及在普遍供应碘盐的同时,一些机构受经济利益驱动,又反复无序地向学校和幼托园所强行推销包括保健品在内的含碘制剂。
如今,山西运城和山东安丘再次发生类似事件,令人震惊和痛心。
卫生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早在1995年9月,卫生部就向各地卫生部门下发《口服碘油丸要则》,详细规定了碘油丸的应用范围和注意事项。此后,卫生部又反 复强调,口服碘油丸仅仅是消除碘缺乏病的辅助措施,只有在暂时还不能供应碘盐或碘盐不合格的地区,以及中、重度缺碘病区才能采用,同时必须在医务人员监督 下服用。
滕卫平对记者说,1999年国家碘缺乏病监测结果显示,山西省人体碘营养水平高达407微克/升,比国际权威组织制订的300微克/升碘过量标准还要高,“我真想不明白,当地有关部门到底是根据什么‘理由’在学生人群中投放碘油丸的?”

13亿中国人充当食盐加碘实验品?
中国人普遍缺碘。碘缺乏所致的甲状腺功能低下会影响人体的新陈代谢、生长发育,尤其会影响儿童智力发育。因此,自1995年开始,中国强制推行全民食盐加碘政策,成效显著,赢得了国际社会的赞许。
但是,滕卫平指出,随着这一政策的推行,部分人群出现了碘摄入过量现象。1999年统计结果表明,我国已有14个省市自治区超过碘过量的标准。
滕说,国际医学界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也有一个过程。1991年,世界卫生大会推荐以全民食盐加碘来控制碘缺乏病。但到了2001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依 据学龄儿童尿碘评价碘营养状态的新标准以后,国际权威医学组织据此提出不应当鼓励碘摄入量超过300微克/升,因为碘过量同样可以导致对健康的不良影响, 包括碘致甲状腺功能亢进和自身免疫甲状腺疾病。
于是,在今年两会期间,滕“受中华医学会内分泌分会同仁的委托”,提交了一份议案,要求国家尽快重新审视现行的全民食盐加碘相关法规,及早停止在不缺碘地区盲目实行全民食盐加碘,即使在缺碘地区也应根据当地居民尿碘的检测结果,有针对性地调整确定食盐加碘浓度。
对滕的食盐加碘应该因地制宜的观点,许多专家表示赞同。 天津医科大学内分泌研究所阎玉芹研究员说,随着公众生活水平、饮食习惯的改变,人体所必需的碘元素可以从日常饮食中获得相当的补充,条件具备时可以实行因 地制宜的补碘措施。甚至在不久的将来,某些发达的大城市如上海、北京等就完全可以仿效一些欧美国家的做法,实行碘盐、非碘盐同时供应市场。
但是,目前是否应该修改现行法规、贯彻因地制宜的原则,还存在争议。
包括阎在内的一些专家认为,因地制宜的原则应当缓行。首先,碘的摄入安全范围比较宽,目前的加碘水平对正常人群健康不会有影响;其次,不要忘了中国有8亿 农民和相当数量生活仍然比较困难的城市居民,而实行全民食盐加碘,花上少量的钱就能解决缺碘的大问题,具有很高的投入产出比;最后,还应考虑食盐的生产水 平、市场管理等实际问题。
对一些媒体“十数亿中国人充当食盐加碘实验品”的说法,阎表示不能同意,“我们每走一步,都是慎之又慎。”她在1994年主持了一项卫生部课题“中国10 大城市学龄儿童碘营养状况调查”。调查表明,上海、北京等大城市也未能达到100微克/升的足够碘摄入量标准。这一调查是中国借鉴国际经验、强制推行全民 食盐加碘的重要依据之一。
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验室主任李素梅研究员也认为,对于全民食盐加碘这一公共卫生策略的评价,“不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她举例说,自实行全民食盐加碘 以来,短短5年时间全国大部分省区碘缺乏病得到了控制和基本控制,这是此前35年防治工作没有达到的效果;缺碘地区人群智力水平与正常地区人群相比低 10~15个百分点,这一状况如今已明显改善;碘缺乏、维生素A缺乏等会使GDP下降3%,全民食盐加碘明显降低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损失。
卫生部有关人士则透露,全国人大已将滕卫平的议案转交卫生部,目前正在积极办理之中,不久后将做出明确答复。

高碘地区和一些患者不应吃碘盐

卫生部有关人士还特别提醒,全民食盐加碘政策中的“全民”二字是相对而言的。国务院1994年8月发布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中已有明确规定,不应在高碘地区和某些患者中推行碘盐。
初步调查表明,中国约有1600多万人生活在山东、河北、河南、安徽、江苏、山西、内蒙、新疆等8个省区91个县的高碘地区。对这些地区的人群,以及由于摄入碘过量造成的甲状腺疾病患者,补碘只能是有害无益。
但是,这一规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遭遇到了种种困难,至今未能真正开展。
对不宜食用碘盐的患者,直到2000年,才在北京等城市出现了为他们设立的非碘盐供应点。
更令人担心的是,在高碘地区,仍然有相当多的人买不到非碘盐,不得不服用碘盐。至于高碘地区的具体范围和影响人群,有关部门也还在进行调查研究。

,《事关加碘盐》(摘自王佩的“白板报”)

1、8月14日杭州《每日商报》03版以整版篇幅报道了食盐加碘量问题。对此“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的大事做了充分的阐述,并说“杭州4年内甲状腺疾病捡出率提高3倍”。网址:http://tinyurl.com/l96neq

网友补充,【南都周刊】也做过一篇报道:碘盐致病疑云 http://bit.ly/MKsxU

2、一位匿名人士说:“2000年我曾经和盐业公司几个领导吃饭,说到碘盐,据说每袋加碘盐加价部分(好像是一毛钱),盐业公司利润丰厚。记得当时问过,如果不强制卖碘盐,会怎么样,老总说那损失是天文数字。”

3、他还说:“原来杭州景阳观无碘盐是放开销售的,但是最近必须凭医生证明才能买。也就是说,你不得甲状腺病,你就无权购买无碘盐。我问了,说是上面的规定,真是他妈的缺了大德的规定。”

4、这点得到了媒体报道的印证。“根据盐业法规的规定,甲亢病人或者特殊病患人群可以凭医生证明或病历卡购买非碘食盐。”杭州盐业公司业务处负责人表示. http://tinyurl.com/p66wn7

5、网友插播一:在高碘地区,已吃了n多年加碘盐。感觉就像国家给你开一药方,反正不管你有病没病,药必须得吃。

6、网友插播二:专家又被请出来说微量加碘盐不会影响人体健康。可不管会否影响,至少超市里要有不加碘的盐让我们选择吧。现在哪有买不加碘的盐啊?

7、这是我的观点:现在沿海地区之所以加碘盐垄断市场,并不是这里的人们真缺碘,而是盐业专卖公司为了自身利益而强行推广造成的。

8、请看新华社这篇抓无碘盐的报道, http://tinyurl.com/qo3zcg 把无碘盐与非法盐划上等号,其目的是为了消费者健康,还是为了一己之私,值得深思。

9、匿名消息源:”据本市疾控部门一位化验师说:无限量长期食用加碘盐对人体是有害的。但发明加碘盐的那群人无法“改口”了,因为一旦老百姓不吃“加碘盐”,他们将失去发明此法的巨额奖励分成!所以就将错就错下去!“

10、在媒体发声质疑高碘地区推行“加碘盐”是否合理的时候,《人民日报》报道: 通过实施全民食盐加碘,我国儿童智商总体提高了近12个百分点。http://tinyurl.com/newcnr

11、网友插播:人民智力要是真提高了,人民日报大概早就消失了

12、《人民日报》说,加碘盐提高我国儿童智商12%。这是用现象解释现象,无法证明加碘盐与提高智商之间的相关性。这好比说,冰激凌的销量提高造 成强奸案高发,一样武断。真正的原因是天气热、衣着少引起的。同理,中国儿童智商的提高是营养、健康、教育提高的综合结果吧,怎么能归功于一个元素碘身上 呢?

13、网友插播:奇怪的是,市场上竟然买不到无碘盐。无碘盐的危害在什么地方?难道沿海地区补碘还不够么?利益可能是最大的原因。

14、另一位网友说:以后盐这东东对于富人来说不会也要从香港托人买吧?

15、日本学者佐竹靖彦考证,唐代至宋带代,黑市商人开始染指专卖商品盐,遭朝廷严厉取缔,于是他们为自我防卫秘密解释,对抗朝廷。他进而研究发现:《水浒传》中盗贼在梁山泊至青州一带的分布,与唐朝末期反朝廷的黑市盐商分布完全一致。

16、引述历史是为了提醒大家,盐看上去不起眼,实际上是中国古代财政的命脉。直到今天,也是能带来丰厚利润的垄断专卖商品。联系这个大背景,便于大家理解加碘盐的问题。

17、炒菜时提早放盐试图让碘挥发是徒劳的。原来添加的碘易于挥发的“缺点”早在1989年就被攻克了,这一年卫生部等七家部门就发出了通知,要求全国逐步改用碘酸钾加工碘盐。碘酸钾十分稳定。

18、对于盐业专卖部门来说,加加碘盐也好,无碘盐也罢,都是独家垄断,稳赚不赔,那为什么要对加碘盐情有独钟呢?问题一定出在碘上,确切地说,碘酸钾上。

19、赶紧google碘酸钾,Eureka,果不出我所料。碘酸钾是定点供应的!!! 《关于食盐添加用碘酸钾购销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http://tinyurl.com/pvw2w9 (为防止链接失效,公布这个文件的编号,以备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运行盐办函[2002]2号《关于食盐添加用碘酸钾购销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20、这份《通知》可以看出:一、盐厂必须从碘酸钾定点生产企业购买,共9家企业;二、国家决定对食盐添加碘酸钾实行财政补贴!

21、也就是说,如果不再强制销售加碘盐,那么直接受损的就是《通知》规定的9家碘酸钾定点生产商;加碘盐的财政补贴也将取消。

22、我们进而要问,为什么《通知》里规定这9家企业,它们是怎么遴选出来的,招投标吗?不得而知。

23、加碘盐背后有没有黑幕,需要强大的《财经》和《南周》介入调查,我提供一条思路,顺着9家碘酸钾专卖企业、负责财政补贴的国药集团查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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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爱TA,就送TA无碘盐吧。

全民补碘15年:甲状腺病增多,碘盐遭质疑(发表于2009年8月12日的《南方周末》)

全民补碘,非碘盐难觅。辽宁、浙江、天津、上海、福建等沿海高碘地区,原本预防大脖子病的碘盐,反而导致市民碘过量,存在健康风险。
在全民补碘政策实施15年之后,越来越多的地方流行病学调查显示,一些地区正迎来甲状腺疾病发病的高峰期。疾病暴发的时间段,刚好与强制食用加碘盐相吻合。
如此一来,实施了15年的全国统一标准的加碘盐,是否还要继续执行下去?
高碘、缺碘、适碘混杂
“全国(除西藏)共监测805714户居民家中食用盐,结果787409户居民食用碘盐,经人口加权全国碘盐覆盖率为97.71%。”
“在重点防范(碘缺乏病)省区内外,近年来水碘和重点人群尿碘调查发现,部分村水碘较高,且高碘和缺碘、适碘乡村混杂存在。”
“根据我国消除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规划,到2010年95%的县(区、市、旗)要达到消除碘缺乏病标准,其中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上述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国家消除碘缺乏国际合作项目技术中心于2009年2月9日公布的《全国碘盐监测工作简报》,道出了目前碘盐面临的尴尬局面。
全民补碘
中国一度是世界上缺碘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有7亿多人口缺碘,曾占到世界碘缺乏病人群的40%。
中国疾控中心传染病所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验室李素梅研究员介绍,早在上个世纪60~80年代,我国调查证实,全国31个省市普遍为外环境碘缺乏地区,虽然没有构成碘缺乏病流行,但人们处于轻度碘营养不足的状态。
当时,残联估计,由于缺碘导致的智力低下人群,占智力残疾人群的80%,但这只是冰山一角。碘缺乏造成的智力和体能丢失,才是更为严重的后果。根据国内相 关研究数据显示,在甲状腺肿流行区,儿童的智商比非流行区低10%~15%。可见,碘缺乏病是一个严重影响我国国民健康素质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公共卫生问 题。
1994年国家开始提出“全部食用盐加碘”(USI)的举措,即日常家庭食用盐、食品工业添加食用盐、动物饲料添加用盐均要加碘。
碘含量调整
根据GB14880-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我国最早规定的食盐碘强化量为20-60 mg/kg。
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成人每日碘摄入量为150~300微克。1997年和1999年两次全国碘缺乏病监测结果显示,居民尿碘平均水平均超过300微克/升。
据此,卫生部组织全国有关专家讨论,认为人群碘营养水平超过适宜水平,建议下调碘盐浓度。加之1998年山东单县事件暴露出许多地方滥用碘制剂的现象,在 全国影响很大,因此卫生部提出科学补碘要求,2000年有关方面在制定GB5461-2000《食用盐》标准时,听取了卫生部门的意见,将食盐中碘含量调 整为35±15mg/kg(20-50mg/kg)。
在卫生部消除碘缺乏国际合作项目技术中心于2005年提交的《关于碘盐监测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建议》中,记录了食盐中碘含量标准的调整经过。
甲状腺病是否与碘盐有关?

2002年的“两会”期间,时任全国人大代表的滕卫平教授领衔提交了一份议案,建议修改全民食盐加碘法规。
原中国医科大学校长滕卫平领导的科研小组从1999年开始,进行了一个为期5年的“碘摄入量对甲状腺疾病的影响”的项目,得出的结论显示:缺碘和富碘都会导致甲状腺疾病。
越来越多的地方流行病学调查显示,一些地区正迎来甲状腺疾病发病的高峰期。疾病暴发的时间段,刚好与强制食用加碘盐相吻合。来自民间和医学界自主补碘的呼声却越来越高。沿海居民是否应该补碘?甲状腺疾病频发是否与碘营养过量有关?
李素梅介绍,目前,全国碘盐监测结果为,碘盐平均含碘量为30毫克/千克。按每人每日摄入盐5~10克计算,每日摄碘量约为 150~300微克。扣除烹调和人体代谢的损失,碘的摄入量不会高于世界卫生组织的推荐量。”李素梅说,欧盟和美国医学研究所研究证实,人对碘的可耐受上 限达600~1100微克/日。因此,食盐加碘量是安全的。
李素梅认为,在大城市和沿海地区,并不存在碘过量的问题。把甲状腺疾病高发的原因完全归咎于食盐加碘,也不客观。因为甲亢和相关甲状腺疾病的主要诱因,还 包括精神压力、感染、过劳、创伤等,不排除自然、社会环境改变、污染等对甲状腺疾病高发带来的影响。目前,一些与碘无关的肿瘤发病率也呈上升趋势,这从另 一个侧面证明了这一点。
不过,大城市和沿海地区本身属于轻度缺碘地区,人群膳食结构中蛋白质和富碘食物较其他地区多,全人群食盐加碘浓度有下调的余地。
今年5月,卫生部专门就碘盐问题紧急召开了一次会议,最终决定在浙江、福建、辽宁、上海四地展开“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普查。此次普查提出了八字方 针,“科学补碘,分类指导”。“科学补碘”指的是碘盐的使用,以科学标准来衡量。例如,碘盐应该在菜炒熟之后放入,因为碘容易在高温下分解,在菜接近出锅 时加入,能较好地保存碘成分。“分类指导”是针对碘在食盐中的添加量,应因地制宜。

,《全民补碘该不该?》(发表于2009年8月19日的《中国青年报》)

1994年起中国开始推行全民食用加碘盐,这项国策显然比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容易得多。据2008年的抽查,全国碘盐覆盖率已达到了97.48%。 但是最 近一段时间,媒体上突然一面倒地爆发出质疑、批评这一政策的呼声。有一位时评家甚至站在政治的高度,把推行碘盐视为“一个让人难以接受的中央集权行为 ”,“说明我们的社会依然信奉一个万能型的‘全权社会’”,呼吁“还我不吃加碘盐的权利”云云。

其实这并非一项有中国特色的政策,而是中国政府对联合国呼吁的快速反应。1993年,世界卫生大会通过决议,要求各国用全民食盐加碘的方法消灭碘缺 乏病。 在此之前,许多国家已经这么做了。其中最早这么做的恰恰是怎么也算不上“全权社会”的瑞士和美国,他们自上个世纪20年代起就已实行全民食盐加碘,消灭了 碘缺乏病,在那里好像并没有听到有人抱怨“我们连吃自然盐的权利都没有啊”。

这次声讨碘盐的发起者是浙江大学医学院的一名退休教授,向媒体控诉碘盐“是个害人的东西”。该教授给我们算了一笔账:中国营养学会的一份报告显示, 中国城 市居民日均盐摄入量为11克,农村居民达到17克,“这意味着,根据目前市面上多数碘盐中每克盐含碘20~50微克计算,中国人每天摄碘量达到了惊人的 220~850微克,远远超过世界卫生组织划定的200微克/天的安全线。”

有医学院教授的头衔,听上去颇为权威,但是这账却没算对。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估计,碘盐从出厂到销售过程中,碘含量会丧失20%,而在烹饪过程中, 又会丧 失20%,这意味着中国人每天从碘盐摄入的碘量实际上只有140~540微克,并不那么惊人了。而且,世界卫生组织并没有划定200微克/天的安全线。世 界卫生组织的建议是成人每天应摄入150微克碘,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则应增加到200微克,碘盐的含碘量就是根据这个推荐量,考虑耗损和盐摄入量而制定的。

这是推荐量,并非安全线,如果达不到这个量可能会使身体缺乏碘,超出了却未必就不安全。例如,据调查,美国、加拿大和一些欧洲国家的碘摄入量大约是 每日 500微克,远超该教授划定的安全线,也没见到他们的医学院教授惊呼“是个害人的东西”。那么世界卫生组织划定的安全线是多少呢?是每天每千克体重30微 克碘。对一名60千克体重的人来说,就是每天1800微克。过量的碘很容易通过肾脏从尿液中排出,许多人每天摄入的碘量超过了这一安全线,并没有出现不良 反应。日本人由于在饮食中大量地食用含碘量非常高的海藻,每天摄碘量通常高达2000~3000微克。

有人把吃碘过量说得非常可怕,说是会增加甲状腺癌的发病率,这是没有证据的。有人把近年来国内某些地区甲状腺疾病的增加归咎于推行碘盐,这倒是很可 能。国 外也发现了这种情况,在碘缺乏地区推行碘盐时,甲状腺机能亢进的发病率会增加。这实际上是人体的一种“自然反应”。碘是甲状腺素的成分,在缺碘的环境中, 人体为了合成足够量的甲状腺素,不得不增大甲状腺的体积,那么一旦摄碘量变充足了,甲状腺一时还调节不过来,甲状腺素的分泌量反而过多,就会出现甲亢。但 是这是暂时的现象,过一段时间甲状腺的大小和甲状腺素的分泌量都会变得正常。

有少数人对碘特别敏感,摄入过量的、甚至推荐量的碘会诱发甲状腺疾病,不过这种情况是可控制、可治疗的。相反的,碘缺乏的后果要严重得多。一提起碘 缺乏, 一般人都知道会得“大脖子病”(甲状腺肿大),其实这种疾病毕竟还可以治疗、逆转,还不是很可怕。碘缺乏病最严重的后果是对智力发育的影响。孕妇如果缺 碘,胎儿、婴儿的大脑会出现不可逆转的损害,进而导致不可逆转的智力障碍。儿童如果缺碘,智力发育、学习能力也会受到严重影响,智商低下。即使是在中度缺 碘的情况下,儿童智商也会降低10~15。碘缺乏是导致智力障碍的最主要的可预防因素。世界卫生组织在1994年估计,全世界有近16亿人口生活在缺碘环 境中,有2千万人因此智力严重受损。在这方面,中国尤其严重。2007年,世界卫生组织估计中国每年还有121.9万新生儿没有得到碘保护。

有的时评家声称国家应该把补碘的权利交给老百姓自己,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话听上去很好听,但是只是句空话。一般人平时哪会留意自己或家人的摄碘 量够不 够,是否应该特地补碘。碘缺乏对婴儿、儿童的智力伤害一旦造成,后悔就来不及了。全民食盐加碘对预防碘缺乏病不仅有效,而且极其便宜,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估 计,每人每年因此增加的费用只有5美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世界卫生组织对消灭碘缺乏病很有信心,并把它当成和消灭天花、小儿麻痹症同样伟大的成就。 但愿这一伟大进程不会因为一些中国时评家的口水而付之东流。

推行碘盐不等于就要杜绝无碘盐。有些人的身体状况不适宜吃碘盐,或者时评家为了捍卫自己的权利死活不吃碘盐,也应有其自由。在高碘地区,并无强推碘 盐的必 要。不过,这些地方的人如果担心摄碘过量,首先要担心的是海产品。海鱼的含碘量为163~3180微克/千克,平均832微克/千克;虾、贝类的含碘量为 308-1300微克/千克,平均798微克/千克,远比碘盐更“害人”。(方舟子)

【新闻】三聚氰胺走了,解抗剂来了?

2009年5月10日 Harley 没有评论

http://news.ifeng.com/opinion/200905/0510_23_1147371.shtml

三聚氰胺走了,解抗剂来了?

2009年05月10日 05:18 广州日报

有些奶制品企业明知奶“有抗”,却昧着良心使用“解抗剂”将其人为变成“无抗”。监管部门不应无动于衷。

昨天上午去超市购物,见到鲜奶制品冷柜前乱哄哄的,刚下架的纸盒装牛奶散乱地堆放在地上,目睹此景,我条件反射般地猜想:是不是牛奶质量又出了大麻烦。

下午拿到邮局送来的新民晚报方知,原来,上海市区各家连锁超市和卖场统一行动,将外包装印有“无抗奶”标识的牛奶统一下架。涉及品牌包括光明、完达山和三元,共27个品种,其中仅光明品牌就涉及17个品种。

读完新民晚报获悉,紧急叫停“无抗奶”宣传,系卫生、农业、工商、质检等六部委的意见。新民晚报的报道很讲“分寸”,特意写明“叫停‘无抗奶’宣传并不涉及牛奶质量和卫生安全……”我将信将疑,心想事儿恐怕没那么简单,就立即上网查询。不查不知道,一查吓 一跳,我相继查到的权威信息包括:

今年3月9日,卫生部公布《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近期工作重点及要求》,其中指出,β-内酰胺酶(解抗剂)可以用来分解和掩蔽鲜奶及奶制品中的残存抗生素,冒充“无抗奶”坑骗消费者。

“解抗剂”的作用旨在将“有抗奶”中的超标抗生素分解掉,使牛奶顺利通过检测。有报道称,六部委突然叫停“无抗奶”,很大程度上是防止企业在牛奶及奶制品中使用“解抗剂”。

我还查阅获悉,牛奶及奶制品中不得含有任何抗生素残留(“无抗”)系国际通用标准,也是对奶农及乳品生产企业的最基本约束之一。可是,中国的牛奶及奶制品强制标准居然没有“无抗”限定。换句话讲,就算有的牛奶和奶制品中存有大量对消费者健康有害的抗生素残 留,照样是合格产品。呜呼哀哉!

更不可理喻的是,就是这么一个事关无数消费者健康、用以质量管控的、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居然还是1986年制定的。

2001年9月农业部已发布《无公害食品——生鲜牛乳》行业标准,该标准明确提出“抗生素不得检出”。然而,颇为无奈的是:第一、农业部标准系“推荐性行业标准”,奶农和企业可执行也可不执行;第二、“抗生素不得检出”的条规,恰好为某些奶制品企业大量“ 合法”使用“解抗剂”开了天窗。

还有,人会生病牛也会生病,使用抗生素不可避免。中国的奶牛会使用,外国的奶牛也照样使用,但二者的大不同在于:

前者使用后没有间隔期(用药期和休药期)——就如刚打了农药的青菜就敢上市叫卖。而且有些奶制品企业明知奶“有抗”,却昧着良心使用“解抗剂”将其人为变成“无抗”。

后者使用后自觉执行间隔期——形如刚打了农药的青菜必须一周后才能上市。而且,一旦发现有奶“有抗”,奶制品企业绝对不会收购,更不会昧着良心使用“解抗剂”。

既然有的“无抗”是通过“狸猫换太子”的恶劣手段解决的,监管部门为何无动于衷?长年累月,消费者不知喝了多少“解抗剂”?

奶的“坏消息”排着队被揭露,不知何时是个头。

(鲁宁,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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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事件被处分官员异地高升

2009年4月8日 Harley 没有评论

链接一:

  • 中央纪委监察部对三鹿事件重要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9-03/20/content_11042194.htm
  • ……给予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农业部总经济师张玉香、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赵同刚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链接二

  • 鲍俊凯局长对机关党建工作提出4点要求
  • http://www.ahciq.gov.cn/xinwen/newsread.aspx?id=3223
  • 内容略

链接三

  • 个人简历:鲍俊凯
  • http://www.ahciq.gov.cn/xinwen/newslist_geren.aspx?id1=115&id=116
  • 鲍俊凯,男,汉族,1956年12月出生,江苏沭阳人,1982年2月参加工作,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 历,现任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曾担任国家商检局检验科技司副处长、处长,国家检验检疫局动物植物监管司处长、副司长,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 食品安全局副局长,食品生产监管司副司长

副厅提到正厅,嗯,我只想说一句话,在中国当官真他妈爽啊!!!!